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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未知 浏览: 更新时间:2017-07-31 14:16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属医疗单位:

近日,接省卫计委冀卫考培函[2017]7号《关于医师执业注册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2017年下半年河北省医师执业注册考试定于10月21日举行。为做好我市医师执业注册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申请注册的;

2.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的;

3.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的。

二、费用:

执业医师465元,助理医师427元。

三、报名程序:

1.考生于8月1日--8月25日,登陆河北卫生信息网“医考在线”(http://www.hebwsxx.com),在网上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

2.8月28日前,考生持《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卫生计生局上交报名材料。

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实行属地管理,负责收取本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含市直)考生的《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于8月30日—8月31日,将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费用交到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在报送材料时,请携带电子版的:《2017年下半年石家庄医师执业注册考试考生信息登记表》(表样见附件)。

四、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人员还应提交进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每人建立档案,将以上材料均装入档案袋。

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本辖区所有医疗机构,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报送。

地址: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建设南大街188号)

咨询电话:12320

附件:《2017年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试考生信息登记表》关于2017年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doc下载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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