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卫办医政函〔2017〕18号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7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
为落实《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提高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对2011年印发的《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或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文件浏览栏目下载)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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