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卫〔2017〕23号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院前急救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石家庄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家庄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院前急救体系承担群众日常急救、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职责,事关民生福祉与城市安全,是城市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市民健康和保障城市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推动全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根据《石家庄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石政办发〔2016〕61号))和《石家庄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80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应急处置水平明显提升,院前质量控制管理力度不断加大,院前急救资源的规模、水平和利用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1.院前急救职能有效发挥。“十二五”期间,中心共处置“120”急救电话126万余次,有效出诊32.26万次,与“十一五”同期相比增长27%,平均日出诊由145次(2010年)增至206次(2015年),日常急救量年平均递增率6%;院前急救担架员搬抬转运患者共计16.54万次,搬抬楼层累计38.97万层;完成各种社会保障任务派车900余次;完成长途转运任务400余次;减免无主患者、低保家庭救治费用共计200余万元;回访总人数14万人,患者满意率达99.8%。
2.院前急救体系有序运行。“十二五”期间,不断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将省、市、部队、民营共13家医疗机构先后加入到急救网络系统,全市院前急救站点由21个增至28个,院前急救车辆由47部增至61部,院前急救半径由5公里缩小至3公里,加强了市区内重点部位区域(如2站1场等)覆盖,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市民需求。创新性的提出并建立了“院前急救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了院前急救的“六统一”管理(即统一站点建设标准、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配备标准、统一业务培训)。
3.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修订完善了各类灾害事故现场救援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了启动预案和开展救援的程序,整合了应急救援培训师资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增援三级梯队建设,增加了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设备的配置。举办和参与“防汛应急救援实战拉练”“反恐应急实战演练”等各类演习80余次。
4.实现院前急救免费搬抬服务。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组建了专职的院前急救担架员队伍,实现了全市28个院前急救站点,每个院前急救站点2名担架员24小时不间断向市民免费提供搬抬服务的院前急救新模式。在全国率先破解院前急救患者搬抬难题,石家庄市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由政府全额出资购买服务、为市区所有院前急救站点配备专职担架员、向广大市民免费提供院前急救搬抬服务的城市。
二、背景和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深化医改的破冰期,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期。推进院前急救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机遇与困难同在,挑战与发展并存。
(一)党和政府的重视对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2016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加强区域卫生应急支队建设、建立帐篷化现场卫生应急处置中心等五项重大任务,以及分区域建设国家区域卫生应急支队121支,建立7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目标,并先后颁布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等部委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对院前急救事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对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京津冀三方共同签署了《京津冀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合作协议》,建立突发事件协调联动机制、应急资源互通共享机制和联合培训演练机制,以期协同应对涉及跨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石家庄市作为省会城市,与全国优秀地市院前急救行业相比,与京津相比,无论在发展规模、硬件装备还是在内涵建设上,都要求加快发展。
(三)引领全省的大石家庄的建设目标对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重视,我市院前急救事业有了快速的发展。但随着主城区的不断扩展、新增四县的划区扩容,人群密集场所逐渐增多,公共安全保障要求不断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形势日益严峻;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逐渐增多,保障任务日趋繁重;国际安全情况复杂,反恐形势较为严峻。大型城市的上述特质都对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对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快速增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高危孕产妇增加,精神疾病和重大传染病发病率上升,人民群众对院前急救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这对我市全面优化院前急救资源配置,创建一站多能急救站点,缩小急救半径,提高急救车辆使用率,提升服务质量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尚面临不少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性院前急救网络尚未形成问题。院前急救网络布局还不尽合理,正定县和新增3个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还没有纳入全市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石家庄周边县(市)还没有建立分级调度系统,三级急救体系还不完善,未能形成区域性院前急救和卫生应急联动和协作机制。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2.院前急救装备质量和数量差距较大问题。在急救车车型方面,还缺少大型重症监护车、负压车和越野救护车等;车载医疗设备(除颤、心电监护、呼吸机等设备)存在数量不足和陈旧老化等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对危、急、重病人的抢救效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亟待提高。
3.信息化建设水平比较低的问题。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与国内先进地市相比,还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缺乏整体、协同、深入的设计与规划,信息化手段仍仅体现在指挥调度和通讯方面,尚未建立车载急救移动终端、急救医疗信息系统、MPDS医疗优先分级调派系统,还未向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突发事件、支付手段以及行政办公信息化等方面延伸。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
4.学科发展与院前急救队伍建设问题。院前急救学科发展相对滞后,没有一项省级重点学科,院前工作人员在学历、职称方面普遍较低。市急救中心现有在编人员平均年龄40.63岁,无法适应“急”的工作要求。大部分人员从事院前急救工作多年,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伤病。同时,由于进出口不畅,队伍不稳定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学科发展与院前急救队伍建设问题亟待解决。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加快院前急救事业发展为主线,以“完善体系,行业领先;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平战并重,社会满意”为战略目标,以提高紧急救援能力为重点,建设覆盖全市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建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急救中心,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确保基本、满足需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要保障市民形式多样的院前急救服务,满足城市整体规划建设布局和重大活动保障的需求,适应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
2.突出重点、完善体系。加强和完善主城区急救站建设,加快推进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分中心建设,指导建立合法规范的急救站,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院前急救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建成一个反应敏捷、救治有效、转运迅速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院前急救事业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职责,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合理配置院前急救资源,鼓励医疗机构参与院前急救服务,加快院前急救网络建设速度;加大行业自律与监管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硬件配置齐全的急救站点;建设一支与省会城市运行保障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院前急救队伍;形成院前与院内急救一体化、日常急救与应急救援一体化、航空和陆地急救一体化的院前急救管理和服务模式,全面提升院前急救体系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的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
四、主要指标
市民日常急救车辆保持≥0.25辆/万常住人口的水平;市区内急救反应时间12分钟以内达92.5%、15分钟以内达98%(郊县:15分钟以内达92.5%、20分钟以内达98%),2分钟以上上车<5%(控制2分钟上车),急救空车率<2%,急救途中死亡率<1%;甲级病历书写合格率>95%;患者回访率100%(除去死亡、欠费),患者满意率>98%。
五、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市院前急救工作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真抓实干,努力完成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信息化体系建设、学科与培训体系建设、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后勤保障体系建设五大工程。
(一)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
1.优化整合院前急救网络。按照“因需设置、科学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的原则。长安区、裕华区(不含高新区)现已有16个急救站点,占主城区院前急救站点的53%,原则上不再新增急救站点,通过改建和迁建的方式进行重新布局和合理调整,或推行“一站多点”的模式解决;对藁城、栾城、鹿泉三区和正定新区,逐步实现主城区与新城区院前急救指挥调度急救数据共享和“1348”管理目标;周边县(市区)要按照《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将院前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级急救中心(站)要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指挥调度、急救站点设置标准要参照石家庄市急救中心的有关标准。
2.推动站点合作运行新模式。在推行与综合医院“合作建站、共同管理”模式基础上,建立信息衔接、资源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逐步实现救护车车载信息及时传输至网络医院,形成科学的院前和院内有效衔接。以急救创伤、心脑血管、传染病为合作重点建设重点学科的“一站双能”急救站。
3.完善院前急救三级质控体系建设。依托石家庄市急诊急救质量管理和控制中心设立院前急救质控小组和急诊质控小组,促进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协同发展。院前急救站点统一执行“1348”管理目标,即实行急救站点一年一校验制度,三级质量控制,“四化”管理目标,既调度信息化、站点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和服务同质化。院前急救站点“八统一”运行,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调度指挥、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质量控制、统一配备标准、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搬抬服务。建立健全院前与院内急救考核考评体系,开展全流程、全路径、全方位的质控督导检查,确保全市院前急救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达98%以上。
4.实施院前急救分类救护服务模式。加快出台《石家庄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界定院前急救与院前非急救的业务范围,实施分类服务、分类调度和分类收费的模式,提高院前急救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解决非急救业务占用急救资源的难题,满足市民多元化需求。
(二)信息化体系建设工程
1.升级通讯指挥调度平台。升级“120”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电子指挥大屏,将地图、受理信息、各分站视频信息展现在DLP大屏。实现急救车辆远程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急救车行驶路线监控,实现车内车外视频图像实时无线传输。
2.建立“MPDS”医疗优先分级调派系统和互联网电子地图。引进“MPDS”系统,实行分级优先调派,更好地利用有限的急救资源,使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使120调度受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
3.推广手机互联急救“APP”。市民通过“APP”一键拨打“120”,呼救者的位置和预存健康档案就会自动传送到120受理台,可以提高“120”呼救的受理速度和信息准确度,降低急救风险,实现患者快速高效及时救治。同时利用“APP”平台,提供医疗保健和日常急救知识,让急救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4.建立站点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急救站点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站点药品、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模块化管理。实现电子病历和站点远程视频监控管理。逐步实现120急救信息与卫生行业、应急联动部门(110、119、122)互通共享。
(三)学科与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1.建设石家庄市院前急救医学规范化培训基地。内设美国“AHA”培训中心石家庄分中心和“国际创伤生命支持培训基地”。基地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学术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创伤技能培训室及备勤室。
2.建立急救培训师资队伍。组建一支50人组成的急救培训师资队伍,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开展卫生专业人员急救医学知识培训,对全市院前急救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训及继续教育。
3.开展社会化培训普及急救知识。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模式,对社区居民、在校师生、警察、公交车驾驶员等岗位人员进行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
4.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依托院前急救重点学科平台,到2020年争取获省级科技进步奖2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以上不少于3项。省部级课题立项2项以上,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 0篇以上。完善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现有重点学科的检查与考核力度。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各项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
(四)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1.完善卫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依托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急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逐步实现院前急救指挥平台与省、市级应急指挥中心枢纽信息互联互通。配置移动单兵信息传输装备,满足队伍在应急处置现场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应急指令接收与反馈等需要。
2.规范紧急医学救援管理。成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内设或指定科室负责紧急医学救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院前急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两级响应体系和联动机制,依据事件等级和救治需要启动相应级别应急体系;各县(市、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要参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标准及要求,落实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3.强化现场医学救援队伍建设。以《河北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为契机,按照“分级建设、属地管理、加强装备、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市级和县级院前急救机构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现场专业处置、跨区域和极端条件下的自我保障能力建设,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90%以上达标。
4.完善院前紧急医学救援区域网络。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站点建设,建立三级紧急医学救援区域网络。第一级为市本级:实现市急救中心与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正定新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在信息互通、指挥调度、联动响应等方面的业务对接,由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逐步转变为一体化。第二级为县(市)级:以县(市)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设县(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站点,切实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和装备物资配备,有效提升辖区属地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伤员接收救治能力。第三级为地市级:加强与周边保定、邢台、邯郸、衡水等地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开展紧急医学救援联演联动,打造3小时卫生应急圈,磨合跨区域卫生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区域性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同时,要对接京、津,积极推动京津冀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在人员培训、演习演练、联动救援等方面的卫生应急合作,提高我市院前卫生应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5.完善物资储备保障。按照市级应急救援队伍配置标准,结合未来5年应急救援覆盖辖区内人口增长因素(目前常住人口约455万),建立500平米的市本级院前卫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保证100人份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按计划购置制式通讯指挥车1部(附卫星通讯+单兵音视频传输系统)、负压转运舱6台、多功能后勤保障车1部、物资装备车1-2部、全地形越野救护车1-2部。各县(市、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要参考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配置标准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立“多渠道、多途径”的实物和信息储备机制,进一步提高分级保障、综合管理和统筹调配能力。
6.加大人才培养和培训演练。积极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建立5-10人专家师资队伍,每年完成对市内和各县(市、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管理人员、应急队员和业务骨干规范化、常态化的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每年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组织开展应急综合演练。各县(市、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要积极派人参加相关培训,并组织开展辖区内针对性演习演练每年至少1次。
7.探索院前航空医疗转运与救治。按照国家航空医疗转运与救治相关工作规范和技术指南,探索开展航空医疗转运与救治的专业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
8.做好卫生应急备勤保障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节假日、汛期、反恐、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卫生应急备勤、现场保障要准备到位、反应到位;遇突发事件发生,县级及以上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要迅速启动卫生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快速集结和高效应对,并做好救援信息统计汇总,及时向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汇报,紧急医学救援信息规范化报告率要达90%以上。
(五)后勤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1.提高后勤保障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高效的物资管理机制,加强对后勤物资的管理,配合中心整体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物资的管理、统计、储备、调配效率,形成模块化库房管理。
2.筹建省级标准的洗消隔离中心。新建2000平米洗消中心,满足各种传染病人转运后车辆、人员的洗消、隔离作业。购置后勤保障物资运输车辆一台,满足后勤保障物品运输。增加后勤保障人员配备,对应急保障队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队员素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十三五”规划任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分设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信息化体系建设、学科与培训体系建设、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后勤保障体系建设五个工作组,负责规划的战略谋划、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明确政府职能
明确政府对院前急救长效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通过项目管理,专项投入,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投入等形式,加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对院前急救事业的投入,使院前急救事业能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
(三)创新服务理念
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借鉴全国先进城市院前急救行业发展建设的经验,探索发展建设机制,建立现代院前急救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抓住发展建设有利时机,争取政府扶持与投入,加快院前急救事业建设的步伐,不断提高院前急救的应急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快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组织机构完善、急救网络合理、队伍素质优异、法规制度严谨、社会协作支持、运作快捷高效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加快出台《石家庄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为院前急救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证。同时完善网络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等要素的准入制度,健全行业考核考评标准并加强监管,规范院前急救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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