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美容服务秩序,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等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权益,自2017年8月开始,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网信办、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7个部门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主要针对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等全链条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要求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监控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等。
截止目前,全市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324户次,立案18起,罚没款54.65万元。对生活美容场所、养生会所、宾馆酒店、写字楼、居民住宅区等巡查1099处,拆除清理涉嫌非法医疗美容广告的牌匾、宣传画94处。(市卫生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