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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精神病医院开通跨县医保出院即报功能
来源:未知 浏览: 更新时间:2018-01-11 19:14

2017年7月,栾城区精神病医院与石家庄市第八医院签署合作协议,成立石家庄市首家紧密型医联体,挂牌“石家庄市第八医院栾城院区”。自医联体建立以来,栾城院区的诊疗水平、运行效率大大提升,同时合理分流患者,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使人才与技术力量下沉到基层,让广大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与市级同等的治疗与服务。

为了更好的为参保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切实为参保居民解决看病难、报销难的问题,栾城区精神病医院通过积极跑办和不懈努力,现已开通市内新增六区(鹿泉、藁城、栾城、矿区、正定县、化工园区)及赵县、元氏、赞皇跨县医保出院即报功能,为周边县、市区需到我院就诊及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免除了后顾之忧。

栾城区精神病医院(石家庄市第八医院栾城院区)(医保代码HD03)医保报销政策说明:

参保职工及居民门诊慢性病患者报销需选择栾城区精神病医院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职工门诊医疗保险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85%,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患者,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元,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及特殊病病种医疗起付线均为200元,慢性病病种基本医保支付比例为60%,特殊病病种基本医保支付比例为80%,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或特殊病病种,起付线及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职工住院医疗保险起付线为300元,支付比例为90%,按医保结算年度计算(医保结算年度是指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限额为25万元。

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80%,按医保结算年度计算(医保结算年度是指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限额为20万元。(栾城区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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